在经过多次庭审后,近日前私募人士徐翔、文峰股份(601010.SH)前董事长徐长江一审被判赔偿四名自然人原告投资损失,上市公司文峰股份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徐翔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也未聘请代理律师,因此法院进行了缺席判决。
新华财经从文峰股份及案件原告之一代理律师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处获悉,9月3日接到落款日期为2024年8月30日的(2021)苏01民初2281号民事判决书,投资者诉徐翔、徐长江、文峰股份等操纵证券市场责任纠纷案出现进展,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首次选定的示范案件作出一审判决。
文峰股份向新华财经确认收到了上述判决书,文峰股份方面表示,由于公司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所以承担的经济责任有限,在实际承担责任后公司有权向徐翔、徐长江进行索赔。(新华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