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看啥?这一信息有了新价值!
2024-10-25 19:50 金融时报
10月25日,全国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简称“资金流信息平台”)上线试运行。《金融时报》记者获悉,截至当日17时,该平台的访问数超过5万次。

资金流信息平台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金融机构共同建设,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以下简称“征信中心”)具体承担建设运行维护任务,全国统一集中运行,按照开放共享、实时互动、按需调用等原则,在全国范围内推动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

“该平台的建立,有助于完善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机制,探索银行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进一步支持信贷资金精确直达中小微企业。”业内专家对《金融时报》记者解释,此外这也是激活新型数据要素潜能,支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助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更好体现。

解决“信用白户”难题
帮助金融行业跨越信息鸿沟

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生力军,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新创业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围绕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出台了多项措施。其中,让信用信息流动起来,为中小微企业增信,成为破题关键。

但客观来看,中小微企业生存年限较短、管理规范性较弱等天然特征决定了他们有效信用信息比较少,尤其是缺乏具有连续性、稳定性的高质量信用信息,导致金融机构难以对其精准授信、持续跟进,授信风险较高。

“传统的征信机构主要专注于采集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放贷机构的信贷类交易数据,主要覆盖的是有信贷交易记录的人群。”一位业内人士对《金融时报》记者解释,对于那些缺乏信贷记录的“白户”或“准白户”,仍然因信息不对称问题难以享受到正常的金融服务。对这部分群体而言,非信贷的替代信用数据将发挥更大作用。

资金流信息平台也由此应运而生。“该平台有助于激活需求侧发展新动能、帮助解决‘信用白户’问题。资金流信息平台的上线有助于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业内人士解释,“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基本可以实现对中小微企业全面覆盖。建立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将进一步丰富中小微企业信用档案,形成与信贷信息共享应用互补的征信服务新格局,大量中小微企业的‘信用白户’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更好地支持其获得良好融资服务,增强中小微企业发展新动能。”

多位受访人士表示,资金流信息平台的推广应用,将有效改善金融机构间由于体量及生态圈差异造成的信息资源禀赋不均现状,帮助金融行业跨越信息鸿沟,助力所有金融机构在共同信息基础上公平竞争,普惠中小微企业。

对于该平台的上线,金融机构也感到“很方便”。“这有助于我们更加便捷、高效地获取客户的资金流信用信息,实现对客户的经营状况、收支状况、偿债能力、履约行为的全生命周期动态跟踪分析。”一位机构人士谈到,该平台能够助力更多金融机构全面形成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

“我的信息我做主”
平台不收集、存储任何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流信用信息

《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资金流信息平台为每个中小微企业建立自己的数据账户,实现“我的信息我做主”。

具体来看,资金流信息平台在互联网端为每个中小微企业(平台服务主体是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也支持其他企业开展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都建立了专属于其自身的资金流信用信息账户(以下简称“数据账户”),中小微企业通过身份验证后可以登录自己的数据账户,在该数据账户内,中小微企业可以开展授权、查询、异议、咨询等业务活动,推动自身资金流信用信息流转应用。

此外,值得强调的是,资金流信息平台与所有信息提供机构和信息使用机构通过金融专网、以应用程序接口方式连接,资金流信息平台本身不收集、存储任何中小微企业的资金流信用信息。“该平台相当于支持中小微企业将自身的资金流信用信息从信息提供机构提供给信息使用机构的‘高速公路’,帮助中小微企业实现按需、实时驱动自身资金流信用信息在金融机构之间的流动共享。”前述业内人士表示。

遵循最小必要信息共享原则
充分保障信息主体权益

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在全国范围内联通共享是一项重大创新举措,可以有效增强资金流信用信息的共享性、普惠性,释放数据价值红利,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支持中小微企业获得良好融资服务。

如何确保信息安全且不被滥用,成为业内关注焦点。《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对此资金流信息平台也做了多重设计。例如,采用严格的身份验证手段,确保信息安全。“依靠市场监管总局的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公安部的国家网络身份认证APP,对企业的法人身份、法人代表或授权操作人员身份进行双重身份认证,确保只有中小微企业自身才能登录自己的数据账户。”业内人士如是介绍。

此外,该平台还强调“信息不使用不出域,无授权不调用”。资金流信用信息只在有使用需求时,才会从信息提供机构处调用,没有使用需求时,信息仍然存储在信息提供机构处,不会存储在资金流信息平台上。信息提供机构必须有中小微企业明确的委托提供指令和对信息使用机构的明确授权,才能被调用。

这也符合按需分享践行最小必要信息共享原则。有业内人士解释,资金流信息平台只要中小微企业开放的账户资金流信用信息足以支持其授信所需即可,企业自主决定开放何类银行账户、多少银行账户的资金流信用信息给金融机构使用。

此外,中小微企业通过自身的数据账户,可以开展委托提供、授权使用活动,驱动自身资金流信用信息流转,切实维护其同意权;可以在数据账户内调取查看自己的资金流信用信息,切实维护其知情权;可以开展异议处理、咨询服务,切实维护其异议权等。

他山之石
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已成为新趋势

在采访中,《金融时报》记者了解到,2015年以来,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成为国际征信业创新发展的新趋势,并且发展迅速。

“近年来,在全球开放银行浪潮和金融科技快速发展的共同推动下,资金流信用信息可得性和开放性前所未有地提高。”有专家对《金融时报》解释,促进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已成为各国推动普惠金融发展和金融创新的一个重要举措。

英国作为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的先行者,最先推动银行与全国性征信机构之间的中小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记者注意到,2015年英国出台《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条例》,强制要求9家主要银行在获得中小企业客户许可的前提下,将所有中小企业客户(年收入不超过2500万英镑的企业)的往来账户资金流信息以及信贷账户的还款信息按月报送给指定征信机构 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档案,用于帮助放贷机构对中小企业进行全面信贷评估、促进中小企业获取信贷服务。

随后,2016年至2018年,欧盟、英国等相继发布开放银行政策,在本人自愿原则下,向专业化第三方机构开放个人客户的资金流信用信息,以帮助个人从更多金融机构获取服务。2019年以来,美国由数据聚合商推动银行个人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韩国则以政府顶层设计的 Mydata(本人数据行业)模式来实现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应用。“这些探索都旨在解决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中存在的信息敏感度高、授权难以获取、信息按需分享问题。”据业内人士介绍。

从国内来看,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在全国范围内联通共享是一项重大创新举措。“该平台的上线可以有效增强资金流信用信息的共享性、普惠性,释放数据价值红利,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路,支持中小微企业获得良好融资服务。”业内专家谈到,中小微企业资金流信用信息共享也是人民银行总量和结构货币政策传导落地的重要支持,是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重要抓手,对于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意义重大。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马梅若
编辑:刘能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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