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高警局衡阳支队
接到一名女子报警
称自己步行走在
许广高速南往北方向862公里处
急需民警的帮助……
到底咋回事?

“跟老公吵架了,他把我放高速上他就走了。”民警一路寻找终于找到该名女子,经询问得知,女子姓肖,当天下午和丈夫黄某从永州江永县出发,驾车前往长沙,可谁知两人在行车过程中因家庭矛盾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在车辆行驶至许广高速公路往北868+700米附近处,丈夫黄某一气之下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将妻子“扔”在路边,自己则驾车离去。
为了安全起见,民警将女子肖某带上警车去往蒸湘收费站。同时,民警与黄某取得联系,要求他立即返回蒸湘收费站接肖某。

交警:我是衡阳高速交警,你在哪里?下高速没有?
黄某:我把位置发给她微信了
交警:你离她有多远?
黄某:10公里左右。
交警:10公里啊?你赶紧掉头到蒸湘收费站来。
民警现场对两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之后,在对驾驶员黄某检查中民警发现,黄某目前仍在实习期内,并且车内无三年以上驾龄人员或准驾车型更高的人陪同,这种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规。

最终,黄某因违停和实习期上高速的两项违法行为被依法合并处以罚款400元,驾驶证记6分。同时,民警也对肖某在高速上行走的危险行为进行警告处理。
温馨提示:
行人在高速公路上行走非常危险,高速公路车流量较大、车速较快,一旦有行人行走高速公路,或横穿高速公路,司机几乎无法安全刹住车辆,而且紧急刹车很容易引发追尾事故。同时为了避让行人,司机紧急刹车或者突然转变方向,容易引发车辆侧翻事故。
记者:梁兴兴
来源: 政法频道